存储 : 共享 : 配置共享 : 创建 CIFS 共享
创建 CIFS 共享
可以创建共享,进而利用该共享指定可供 CIFS 用户访问的文件夹、qtree 或卷。
开始之前
在设置和启动 CIFS 之前,必须安装 CIFS 许可证。
关于本任务
如果使用
CIFS 设置
向导在运行 7-模式 Data ONTAP 8.x 的存储系统上重新配置 CIFS,则用户创建的所有现有 CIFS 共享都将被删除。但是,不会删除由 Data ONTAP 创建的默认 CIFS 共享,而是会将其访问权限重置为默认值。
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客户支持公告 CSB-1207-02。
如果在运行 7-模式 Data ONTAP 8.1.2 的存储系统上重新配置 CIFS,则会显示一条错误消息,指出 CIFS 共享将被删除。可以忽略此消息。
步骤
1.
在主页中双击相应的存储系统。
2.
在导航窗格中,
单击
存储
>
共享
。
3.
单击
创建
。
4.
单击
浏览
,然后选择应共享的文件夹、qtree 或卷。
5.
指定新 CIFS 共享的名称。
6.
提供共享说明,然后单击
创建
。
结果
此时将创建该共享,并且访问权限设置为组中所有人具有完全控制权限。
相关任务
设置 CIFS
相关参考
共享窗口
相关链接
客户支持公告:support.netapp.com/info/communications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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